前沿拓展:12岁也能用的防晒霜品牌


化妆品是满足人们对美的需求的消费品,直接作用于人体,其质量直接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离不开化妆品,一些少年儿童也加入了“化妆”大军,频频使用防晒霜、口红、眼影、指甲油等。如果化妆品使用不当或者质量不合格将严重危害群众身心健康。尤其一些儿童彩妆多是由玩具企业生产的,并不具备化妆品生产资质。

江苏省暨南京市“爱肤日”化妆品科普和药品科技宣传活动近日在南京举行,由此拉开“江苏省和南京市化妆品科普宣传周”活动的序幕。活动以“用妆携手童行”为主题,以宣传周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化妆品尤其是儿童化妆品监管法规宣贯落实,引导消费者和儿童家长科学合理选用化妆品。

儿童化妆品是指适用于年龄在12岁以下儿童,具有清洁、保湿、爽身、防晒等功的化妆品。“未成年人不能使用成年人化妆品,其次在选购化妆品时要在成年人监督下购买。”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医院副院长杨雪源介绍说,虽然婴幼儿、少年儿童的皮肤结构与成年人相似,但他们对化学物质更加敏感,比如婴儿的皮肤比成人薄30%以上,受到外界刺激就会出现红疹、瘙痒等不良反应症状。未成年人、婴幼儿在使用化妆品时应以温和、保湿为主,使用前好做皮试。“还要提醒一点,化妆品无调节功能。那些宣传化妆品能让孩子皮肤更白嫩、袪斑等,都是不实的宣传。婴幼儿防晒应以戴遮阳帽、打遮阳伞、穿长袖等物理方法为主,好不使用化学方法防晒。”

近年来未成年人因为使用化妆品不当导致皮肤损伤的,临床上屡见不鲜。据南京市第一医院皮肤科副主任戴洁介绍,使用化妆品导致皮肤出现常见的不良反应有痒、肿、出汗、出疹子等,“一旦出现不良反应,要立即停止使用化妆品,家长要带孩子去正规医院就诊。”戴洁提醒说,有些化妆品中含有激素,短期使用看不出毒副作用,但长期使用对人体危害很大。家长带3岁到12岁的儿童外出时,如果防晒的话,要尽量选择SPF10、PA+的防晒产品,以减少对皮肤的刺激。

今年1月1日实施的《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明确,儿童化妆品应当在销售包装展示面标注药监局规定的儿童化妆品标识。“小金盾”不是产品质量认证标识,而是儿童化妆品区别于成人化妆品、消毒产品、玩具等其他易混淆产品的区别性标识,非儿童化妆品不得标注这个标识。

专家提醒说,选购未成年人化妆品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大品牌的产品,不要买“三无”产品。根据药监局发布的新规定,从今年5月1日起,新注册或者备案的儿童化妆品,必须标注“小金盾”标识,而已经上市的儿童化妆品在明年5月1日前完成标签更新,家长们可以凭借这一专用标识,选购儿童化妆品。

“苏妆GO”小程序近日也宣布上线。江苏省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处处长王宗敏介绍,“苏妆GO”主要有三大功能:一是产品查询功能,正规产品还是非正规产品,都可以一目了然。二是问题反映功能。收集公众使用化妆品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向监管部门反馈,药品监管部门经分析判断后再组织属地部门对生产企业进行检查。三是不良反应模块。收集使用者的不良反应信息,核实后上报药监局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此外,小程序还具备科普宣传、通告公告、消费提示等功能。

江苏省药监局副局长张春平介绍,宣传周活动围绕法规宣贯、发布、企业承诺、科普问答等内容,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省、市、区(县)监管部门联动,行业协会、生产经营企业、电商平台、社会公众等广泛参与的形式,进一步扩大宣传活动的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化妆品尤其是儿童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及经营者应加强自律,落实质量主体责任,促进化妆品行业健康发展。

(文/记者 仲崇山)

来源: 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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